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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办事程序

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推荐就业报到程序(联系电话:86626145)

1、凭就业报到派遣证到市人才中心报到;
2、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在市外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向市人才中心申请人事代理,凭人才中心出具的证明办理落实户粮关系;
3、就业单位在市内的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户粮关系手续。

二、人事代理程序(联系电话:86626145)

1、乡镇、街道、三资、私营、联营和股份制企业向市人才中心提出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事档案管理及其它人事代理事宜的要求;
2、市人才中心根据委托要求组织实施;
3、市人才中心可同时为其代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手续、落实手续和接转党组织关系等手续。

三、辞职程序(联系电话:86626145)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
2、单位在半个月之内受理辞职申请并作出答复;
3、单位向各有关部门(如主管部门、人才中心、社保处、就业处等)寄发同意辞职的文件;
4、主管部门或单位向市人才中心移交辞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

四、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关系接转程序(联系电话:86626145)

1、各企事业单位将同意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终止劳动关系、辞退和除名等文件寄给市人才中心。
2、市人才中心凭第一条中的文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调转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与市人才中心签订人事档案委托和人事关系代管协议书。
4、凭新单位的接收函,由市人才中心办理接转人事关系手续。若新单位是事业单位,则须经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五、刊播人才招聘广告程序(联系电话:86626145)

1、要求刊播广告的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及人才招聘广告词(一式二份)与人才中心联系;
2、经市人才中心审查签章后即可在我市新闻媒介上刊播;
3、我市企事业单位跨地区招聘人才,先经我市人才中心批准签章和招聘对象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刊播招聘广告和组织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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